据国家文物局统计,2012年,各地共上报文物行政违法案件317起,2013年上报236起,2014年上半年仅上报了80起,呈明显的“不正常下降趋势”。与此形成反差的是,舆情监测发现的文物被破坏案件,数量呈上升趋势。
多头管理也加大了文物?;つ讯取I轿魇∑揭O赜泄夭棵湃耸慷员究钦咚?,现在文物归国家文物局管,历史文化名城归住建部管,生态保护区归国家林业局管。像五台山、平遥古城等,一般都是多个身份重叠,既有大量文物,又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或国家5A级旅游景区等,这样就导致多种理念和发展模式碰撞。文物部门强调文物不能动,但对于危害文物的行为又缺少行政手段;建设部门又往往忽略文物保护。因此,就出现一个现象,即政府系统内部,对文化遗产的保护,不能按照一个清晰的线条来管理。在这样的管理体制中,即便文化遗产出事了,也是处在不断处理、不断惩治,文化遗产却在不断消失的恶性循环中,得不到长效的?;?。
垂直管理与大区督查体制亟待建立
日前,习近平总书记关于?;だ肺奈锏闹匾凼霾苛曳聪?。关心文化遗产保护的各界人士认为,在中央将文物?;すぷ魈嵘角八从懈叨鹊那榭鱿?,迫切需要建立一套完备有效、上通下达的文物执法体系。
唐钧表示,?;の奈锕沤?,关键在于有力可靠的执法体系,建议设立中央或省级垂直管理的体制,并配以职能齐全的大区域文物督查中心。
2010年“中国文化遗产?;つ甓冉艹鋈宋铩?、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讲师姚远认为,从中央和地方关系的角度看,中央政府应当通过有效的制度安排,约束地方政府的行为。另外,有必要提升文物行政部门在地方政府中的地位。在文物遗存极其丰富的城市,文物部门理应加强而非削弱??梢钥悸窃诶肺幕?,特别是著名古都,设立独立的文物部门,并提升其在同级政府中的行政级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