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何破解私有产权文物的修缮困局?“私有产权的文物,物的所有权属于私人,但其蕴含的文化是社会公共财产。”市政协委员高富平认为,公权力应对这类文物有所限定。在高富平看来,书隐楼建筑破败,其作为“物”的价值差不多已经不存在了,现在存在的是文化价值。因此,现在对书隐楼的抢救,是属于修缮还是重造,这类情况是否还适用文保法,都值得商榷。
“是否可以对书隐楼现状拍照、公证,同时将修缮方案报给产权人,要求产权人出钱,如果产权人不愿意出钱,政府可以出,但以后产权人不能再主张产权。”高富平说。
市政协委员朱少伟不止一次拜访过书隐楼。他认为,对于书隐楼的修缮,不要再纠结产权问题??梢越涫幼魑幕?,以股份制的模式共同运作。现在有不少热衷于老城厢历史的商业机构,可以让民间资本注入进行修缮和经营,产权人和注资者共同持股,实现可持续发展?!?/p>
“书隐楼的问题看似无解,但应该讲可以在法律框架下解决?!笔姓氖肺魅温斫ㄑ?,政府需要依法行政,要把法律资源整合好,同时也要做好与产权人的协商谈判工作。市政协委员沈民荣也认为,应最大限度发挥私有产权的作用,政府不可大包大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