图十四:维米尔《倒牛奶的女仆》(1658),荷兰国立博物馆。左上的窗户规定了“光”的来源与角度,女仆无疑的作品的焦点。但是光效所产生的明暗对比并不强烈,哪怕是光无法照见的窗户右侧挂着竹篓的角落,或者窗户正下方桌子面向看客的立面,维米尔仍然分配给它们充分的光效。我们完全可以从画面那些相对较暗的角落开始观察,“光”融释于整个图像。
我觉得,至少到了维米尔那里,可能已经意识到了传统的不自然与失真。维米尔的高超,并不在于光影的精妙交映,而在于对“光”的稀释:他似乎想把“光”渗透到其他形象的内里,淡化焦点,也可以说让焦点充溢画面的每个角落(图十四)。这种稀释才创造了维米尔宁静淡雅的风格。
凡·高比维米尔走得更远?!跋∈汀惫猓晕薮犹油选肮狻钡脑熳?。更干脆一些吧,不要光。假如“光”也是一种色彩,那么它就没有权利比其他色彩更占据中心,其他色彩也没有义务必须接受“光”的调和?!吧势降取备栉业某寤?,不亚于凡·高更为出名的“点彩画法”。我可以随意进入画中的任何一个角落、任何一处色块,把它作为观察的起点。周围的色块与起点形成激烈又和谐的反差,使得它们已然不可遏抑地向我的本位涌来。受到这种“今日适越而昔至”般的视觉刺激,我动身出发,进入旁边的色块,新的周围又如约而至。如此反复,直至整幅画面如多米诺骨牌一样全部袒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