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期,艺术品市场中一些文化、投资公司借拍卖名义,虚高藏品估价,取得委托人委托或信任后,以寄售或拍卖的名义签定服务合同,并在前期收取服务费、 鉴定费、图录费、保管费、手续费、出境费等费用,后续以藏品流拍为由,给委托人造成损失。此类纠纷中民事、行政、刑事责任交织,在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,委托人往往维权困难。面对此种情况,委托人应擦亮眼睛,避免损失。
上海市 工商局相关部门提醒,委托人寻找正规的拍卖公司很重要?!笆紫纫榭从抵凑占靶砜芍ぜ?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》的规定,正规的拍卖公司不仅应当取 得营业执照,还应当取得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拍卖业的部门的审核许可。企业有关信息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网进一步核实。其次要上正规的官网 (如拍卖行业协会等)查询拍卖企业信息?!?/p>
一夜暴富心理千万不能有。天上不会掉馅饼,不要迷信所谓的鉴定。普通人花几十元买的东西,不可能有人说值几百万就立马变身“宝贝”了。面对忽悠,要保持清醒的头脑,守住自己的钱袋子。实在是有“宝贝”需要鉴定的,也应通过监管部门官网查找规范的鉴定机构。
不上当,还要增强法律意 识。“首先,要分清艺术品与文物的区别。如果是文物拍卖,应当经拍卖人住所地的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鉴定、许可?!毕喙厝耸勘硎荆┒ê贤白裳泄刈ㄒ?人员??悸堑缴姘副甑慕洗?,在签定委托合同前,可咨询有关律师或者有关政府监管部门,避免上当受骗?!傲硗饣挂⒁獗A粝喙刂ぞ?。注意收集与相关公司签定 的合同文本、支付凭据、聊天记录、录音录像等,一旦后续发现涉赚欺诈,可以作为有力的证据?!?/p>
本报记者 钟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