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息时报讯 (记者 张玉琴 通讯员 杨伟恒)昨日起,广州市政府法制办对《广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公开征求意见,提出要设立海上丝绸之路史迹?;ぷ易裳被幔⒐娑ㄊ芳1;し段Ш徒ㄉ杩刂频卮诘慕剐孕形?。
规定所称海上丝绸之路史迹,是指南越国宫署遗址、南越文王墓、光孝寺、怀圣寺光塔、清真先贤古墓、南海神庙及古码头遗址等列入广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名录的古迹、建筑群和遗址。
《规定》提出,广州市将设立海上丝绸之路史迹?;ぷ易裳被?,为?;ずI纤砍裰肥芳L峁┳裳饧徒ㄒ?。同时,市、区人民政府还应该将海上丝绸之路史迹?;ぞ涯扇氡炯恫普に?,让财政上有保障。
《规定》提出,将禁止在海上丝绸之路史迹?;し段诘奈奈锖捅;け曛旧峡袒?、涂画、张贴,若违反此款规定,尚不构成犯罪的,将由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,可以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??睢!豆娑ā坊固岢觯I纤砍裰肥芳5恼故居肱涮咨枋┑纳柚糜Φ庇肫湔寤肪?、历史氛围和文化属性相协调。若其展示与整体环境或历史氛围等不协调的,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展示单位提出整改意见;拒不改正的,可以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???。
反映或提交意见的途径:
1.在新浪微博“广州政府法制”提交;
2.登录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(http://www.gzlo.gov.cn),通过网站上的“立法征求意见”栏目提交;
3.邮寄至广州市府前路1号4号楼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法规处(邮政编码:510032);
4.传真:83125287;
5.电子邮箱:gzlfgc@126.com。
(社会公众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,以便作进一步联系。)
作者:张玉琴杨伟恒